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文化领军人才、 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1   编辑:于庆江   来源:党委宣传部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为做好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推荐申报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宣通〔2024〕4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全省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发展需要,坚持德才兼备、德艺双馨,坚持优化结构、突出重点,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能够代表河南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有竞争力的中原文化领军人才和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

二、遴选范围

在全校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新闻宣传、出版传媒、创作表演、文化遗产保护、经营管理等工作的人才,可被推荐为中原文化领军人才和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推荐的人选主要是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等方面的优秀人才,注重从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各类别具体推荐范围如下:

1.理论类。主要包括学校所属的各级理论研究机构,以及各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等工作的人员。

2.新闻类。主要包括学校各级新闻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机构,以及各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新闻采访、编辑、评论、播音、主持、媒体技术等工作的人员。

3.出版类。主要包括各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出版编辑、印刷、发行等工作的人员。

4.文艺类。主要包括各单位或部门中从事文艺创作表演、理论评论、教学研究、展览展示、传承保护、经营管理、专门技术以及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实践等工作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遴选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校工作一年以上,申报人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月1日,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原文化领军人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研究、中原文化与中原人文精神研究、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及文旅文创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知名度高,社会影响较大。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6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爱国奉献精神。

2.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5.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文化领军人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四、名额数量

推荐遴选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学校申报的中原文化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中原文化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不超过4名。各相关单位推荐人选每类至多1名。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操作,不准弄虚作假,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相关单位在人选推荐中要认真负责,组织指导拟推荐人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要求,不准泄露相关情况。

3.把严格监督贯穿人才评选全过程,强化责任追究,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六、推荐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每位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或证明复印件;

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4.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5.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6.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论文的全文及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7.个人简介材料;

8.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请各相关单位党组织参考廉洁证明模板开具,加盖党委印章、书记签字);

9.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4年8月31日下午18:00前,将人选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一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份)报送至归德楼406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qsydwxcb@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李云霄 联系电话:619575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科研处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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